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教财字[2007]49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2007]781号)。
2.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
二、评审程序
1.组织各系及有关部门领导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广泛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2.制定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3.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要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专业)成立了以辅导员为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10%)的民主评议小组。
4.对全校贫困生进行贫困等级认定、并进行公示。
5.在认定基础上,各系部按实际分配名额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
6、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各系部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整理学生的投诉材料,召集专门会议,听取各系部评议工作的汇报,反馈投诉情况和重评建议。
7、最终评审结果报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
三、档次划分、资助标准、
1、各系部根据贫困生认定结果,评出特困、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并在每生每年2500—3500元范围内分2—3档,按月发放。
四、各档次受助学生人数、受助学生总人数、占在校生比例
1.特困学生受助人数为总名额的1/3人、困难学生受助人数为总名额的1/3人、一般困难学生为受助总人数的1/3人。
2.受助学生总人数占在校生比例的28%。
五、分配名额与实际受助人数分析
1.按照自治区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核定下拨给本院的名额。把各系在校生人数核定准确后,求出一个系数,算出各系应分配人数。
2.实际受助学生人数达到国家制订的在校生的28%,受助学生人数逐年递增。
六、公示情况
1、院资助中心审核后,在2012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5日进行公示。
2、对学生提出异议的进行调查确认。
3、无严重违反国家及学院规定的情况出现。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