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贴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者的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上交原件。
3、申请者的任职情况,须由任职部门的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教务处提供申请者的成绩单,成绩单由教务处加盖公章。(教务处统一办理)
二、班级民主推荐,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后方可推荐,被推荐的同学的材料上交系部。
三、系部初审,系资助认定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申请表报院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系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排名评定后在校内公示五天,无异议者报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