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以各种名义集资外出聚餐饮酒的通知
各系部:
最近,部分学生、学生组织以各种名义,组织同学外出聚餐、饮酒,也有的以老乡会和过生日等名义集资外出聚会,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且常有学生因饮酒过多而失态、失德,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重申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并利用班团会时间传达 (包括学生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
一、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格按有关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严禁以各种名义集资外出酗酒。
二、对不遵守校纪校规,不按规定执行,我行我素,仍然喝酒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对不遵守校纪校规,酒后闹事的将加重处罚(处分),并通知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喝酒者,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严禁酒后驾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不听规劝、不按规定执行,后果自负。
六、即日起,因喝酒引发的打架斗殴,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具体要求最高限处理。违反治安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对初次违反上述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退回集资款并作出检查;第二次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因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影响者加重处理直至按《学生管理手册》规定开除学籍。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