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实现学生住宿信息的一致性,统一性,现针对技校学生住宿存在的问题,对本次核对调整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核对住宿信息(姓名、房间号)
2、如与提供的住宿信息不符,请在备注项中说明(现住房间号)
3、住宿信息中没有的学生请在本系住宿信息后添加(姓名、所住公寓、房间号、床位号)
4、本系部住宿房间未满的,我们将进行宿舍归并,如有特殊要求的,请系部予以说明(另附说明材料)。
5、本次核对调整后,如发现学生私自调换宿舍的将取消其获得住宿补贴的资格;
请各系部认真按要求核对,如出现漏报,错报,后果自行承担。
请各系部将核对结果在5月29号之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OA报到学工部刘永红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