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的要求,对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前需进行毕业确认工作。
现将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网上毕业确认
每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身份证号码中的年月日)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学生使用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无法登陆国家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时,在提示里点击找回密码或联系原户籍地贷款经办机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进入系统后,请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毕业确认申请”申请两部分。
二、更新个人信息注意事项
【个人信息变更】包含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请毕业生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务必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核实更改并告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为不可变更项,如有错误的,须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性别”、“民族”、“户口性质”、“毕业中学”、“入学前户籍地址”等项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际信息填写、变更。
2、通讯信息
此栏目为可变更项。 “联系电话”可以填写家庭电话,“手机”为学生个人最新手机号(手机号码必须变更),其他“邮编”、“电子邮箱”、“QQ号码”、“其他即时通讯”、“通讯地址”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其中“通讯地址”按照省-市-区(县)-镇(街道)-村(小区楼座及门牌号)的格式填写。
3、就学信息
“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为不可变更项,如果信息有错误,须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如果学生考取专转本需要办理贴息延期手续的(在继续深造学习期间可以由财政贴息,无需个人支付利息),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专业科类别”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学号”要求填写8位学号。
4、家庭信息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家庭电话”根据学生的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变更。
5、就业信息(必填项)
学生就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作单位”、“单位性质”、“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地址”等信息;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要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个人就业信息;如果学生考取专转本的,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变更就学信息,无需填写就业信息;如果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一律按照家庭信息填写,其中“工作单位”处填写“xx镇-xx村”,“单位地址”处所填写内容与“家庭信息”栏目中“家庭地址”处录入信息一致。
6、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手机”等信息填写父母或者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2)、如未就业,请在“工作单位”处标注“未就业”;如学生已经就业,请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单位信息、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地址等。
(3)、“联系人信息”为生源地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父母。请详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如果来自农村的,如果联系人没有工作单位,请在“工作单位”处填写“家庭地址”。如果来自城镇的,如果联系人没有工作单位,请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无”。 (4)、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学校毕业确认审核 后,将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经学生签字后,一份交给学生,一份学校留存。
三、毕业确认申请
对于就业(包括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学生,仔细核对、变更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再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板块,点击“申请”即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还本日期、还息日期、还款计划、提前还款等问题已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请各位毕业生查阅合同文本。
2、各位贷款毕业生请于6月30日之前进行毕业确认,请各位毕业生诚实守信,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本息,以免造成个人信用受损。
3生源地贷款学生进入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学生工作---下载中心下载《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填报两份送到学生工作处。
根据合同约定,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同学们可在毕业当年7月份之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若成功还款,则不需承担毕业后的利息。若获贷学生在毕业前提前还款,请于6月30日前将还款后银行给予的“收回贷款凭证”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处。
4、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杨老师 电话:2897279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后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1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系 班 专业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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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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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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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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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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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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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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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或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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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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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于
年 月 日 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年 月 日 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年 月 日 贷款 元(人民币大写)
现因毕业离开学校,为切实履行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消费信用借款合同》,本人郑重承诺:
1、诚实守信,遵规守约,积极履行还贷付息义务;
2、每月主动到指定银行交纳贷款利息(外地学生可电汇);
3、保证在还款规定期限内即: 年 月 日前按时还清贷款本息;
4、保持与贷款银行经常联系,如本人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保证及时主动地与银行(或学院)联系,书面告知最新联系方式;如本人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款时,保证及时告知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决不恶意赖帐。
5、如违背以上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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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毕业去向(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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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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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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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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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学院,一份留本人。请用黑色碳素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