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金额发放工作已完成
根据(内助学中心【2011】37号文件要求),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11年我院应征入伍学生申请材料经院审核上报到内蒙古助学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审核,批准补偿我院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及贷款代偿人数共计10名,金额共计:103400元,学费补偿金额已发放到位。
这次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的对象包括: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2010年和2011年参军入伍的翌年毕业生;2009年和2010年参军入伍漏报的毕业生;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他们分别是胡瑞峰 曾翔宇 王一朔 初 聃 尹 欣 郭 鑫 赵豆豆 王海东 刘 君 张少锋。
在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各部门互相协调,通力配合把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落实到了实处,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学生工作部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