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
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共青团组织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需要。教育培训中心团委将开展“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3月7日——4月3日
二、推荐标准:
1、35周岁以下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2、递交入党申请书,并按时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3、品学兼忧,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当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在班上居中上水平,年度考评达到相应的要求。
4、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在自治区、市、院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在学院、系(部)、班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5.本次推优工作只考虑2015级学生(大一)
三、推优程序:
1、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党支部书记、系(部)党员领导、团总支书记要参加会议,对整个推优工作给与指导。到会的团员需超过团员总数的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
2、向到会人员公布“推优”条件,并提出符合“推优”条件的推荐对象。
3、组织到会成员对公布的推荐对象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投票选举,选票超过三分之二的同学方可列入“推优”名单;
4、团支部将确定的推优名单报所在系(部)团总支,团总支讨论通过分别后填写《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或《包钢技校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报中心团委。
5、中心团委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在推优和党员发展工作中,团组织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2 、推荐表一式二份,由系(部)团总支、中心团委各留存一份。推荐对象如在一年内未被发展,应由团支部重新推荐。
3、团支部书记负责记录所在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展情况和推荐对象的考察情况。
附件:1、包钢教育培训中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3、包钢技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共青团包钢教育培训中心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附件1:
包钢教育培训中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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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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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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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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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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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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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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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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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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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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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化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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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筑工程系
|
14
|
注:本次名额只考虑2015级学生(大一)
附件2: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
发 展 对 象 推 荐 表
推荐系(部):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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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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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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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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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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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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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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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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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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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支 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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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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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总 支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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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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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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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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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包钢技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推荐系(部):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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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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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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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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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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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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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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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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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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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支 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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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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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总 支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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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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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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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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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