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5月13日,教育部、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联合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会议,全面部署做好2015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院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体的应征程序和相关优惠政策如下:
一、征集办法和时间为严格贯彻国家《兵役法》,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要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网址为:http://gfbzb.gov.cn/,男兵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每年的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二、新生应征报名的程序、保留入学资格和退役后的入学问题请从网上下载《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三、优惠政策
(一)服役中和服役后享受的经济优待政策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入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有关文件详见《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
2、服役期间地方政府发放的优待金(直招士官不享受):2年全区平均水平为2.6万元;
3、退役时军队发放的退役金和补助金:约1.3万;
4、退役后地方政府发放的退役补助金:全区平均水平为5.2万元(士官按照超出义务服役年限每年10%增发);
5、服役期间津贴费:约人民币1.5万。
以上各项共计约12万余元。
(二)服现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取、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参加汽车驾驶、机械维修、电子通信、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三)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的质量,2015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高职高专学生的三项新的优惠和激励措施。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2、积极鼓励新生先参军服役后入学。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我区还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础六项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服务、社区民生志愿服务、企业选拔储备)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五)退役后政府给予安置工作的人员包括: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残并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属于烈士子女的。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祝全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自治区政府征兵办公室已开通征兵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内蒙古征兵办公室,微信号:nggzbbgs_wzh)。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4日